临时身份证去那里办理
第2种观点: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去当地的派出所。一般换领身份证可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派出所的户政窗口办理。需要注意的是,本地户籍与外地户籍办理身份证的地点可能会有所不同,详情可以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换领身份证需要携带居民户口簿,填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领申请表》,并采集相关信息。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公民本人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系统和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核实。对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补齐的材料。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交验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进行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第2种观点: 一、临时身份证如何办理1、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如下:(1)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二、临时身份证需要哪些材料临时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1、居民的户囗本;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的黑白相片;3、公安机关工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第3种观点: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七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八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制发、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