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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骗我签确认书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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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交警骗我签确认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寻求法律帮助。拒不离开现场的,应强制离开。当事人不能及时转移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签发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

法律分析

如果交警骗我签确认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交通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并在现场确定证据后恢复交通。如果交警故意骗我签确认书,我可以寻求其他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我可以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者寻求法律帮助。拒不离开现场的,应当强制离开。当事人不能及时转移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交通撤离现场后,应当根据现场的固定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供述,辨认并记录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辆类型、车牌号、保险公司等,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表、碰撞地点等。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的规定,应当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警应当在三日内作出道路交通事故书面确认。

道路交通事故确认书由双方签字并当场送达。当事人拒不签收的,交警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鉴定书中注明情况。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签发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当事人逾期不提出复议申请的,不予受理,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应复查一次。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向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到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如果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接受处理过程中,被交警骗签了交通事故确认书,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申请撤销该确认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撤销事故认定。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的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撤销事故认定的决定。

如果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撤销事故认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收到决定书后,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遇到交警骗签交通事故确认书的情况下,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如果交警骗我签确认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寻求其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或寻求法律帮助。如果交警拒不离开现场,应当强制离开。当事人不能及时转移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交警应当将车辆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的签发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审申请。复审申请书应当写明复审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只应复查一次。

法律依据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03-07) 第七十二条 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路管理机构接受处理。逾期不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工具,由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处理。

公路管理机构对被扣留的车辆、工具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

公路法(2017-11-04) 第七十 违反本法第五十三条规定,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由交通主管部门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道路运输条例(2022-03-29) 第七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机动车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假冒伪劣配件及报废车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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