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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精神残疾能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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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精神残疾能离婚,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但是夫妻一方是精神病人的,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因为配偶是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离婚之前应当先变更监护人,之后再提起离婚诉讼。

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

一、哪些情形下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赋予公民婚姻自由的权利,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

二、夫妻双方一方不同意离婚应当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管辖。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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