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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购房的补救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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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全款丢失会影响公积金提取和房产证办理,但有补救办法。开发商可提供电子票记录重新打印,非开发商可提供存根联复印件加盖专用章作为抵扣凭证。对于全款丢失,可向方申请书面证明代替购房。办理房产证需声明作废并提供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开发商提供存根并税务机关核实后可办理。保管好购房是最幸运的做法。

法律分析

上期回顾:

购房分首付款和全款

其中,首付款丢了没关系。但是如果丢的是全款,那购房1年内则不能提取公积金。由于公积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才可以使用,全额购房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

如果你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全款的丢失还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让你的房产证取得之路烦不胜烦。

但是,如果真是实在记不起买房全款丢哪了,真的就没有任何补救办法了么?也不是!请继续往下看吧。

购房丢了的补救办法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要购房全款、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以及其它需要填写的材料。因此,保存好购房对消费者至关重要,实在不幸丢失,可以以下办法补救。

一、如果购房是开发商开具的,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

二、如果不是开发商,可以要求开具方提供所丢失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PS:存根联一般是已开具的用来存档的。)

三、如果丢失的是全款,可向开具方申请出具曾于×年×月×日开具××,说明取得单位名称、购货或服务的单位数量、单价、规格、大小与金额、编码、号码等的书面证明。

以上证明可以代替购房作为公积金提取的材料。

四、如果是办理房产证,购房者首先要登报声明该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号码等相关要件。

然后,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开发商处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公司购买过商品房。

最后再由房产部门核实丢失的真实情况,开发商出具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也可以办理房产证。

最后,还是希望大家尽量保管好购房,不要用到今天的知识,是最幸运的。

结语

购房的丢失可能对购房者造成一系列麻烦,如无法提取公积金或办理房产证。但幸运的是,对于丢失的购房,还有一些补救办法。可以向开具的单位索取电子票记录或存根联的复印件,并加盖专用章作为抵扣凭证。对于全款的丢失,可以向方申请书面证明。办理房产证时,需声明作废,并提供相关丢失情况的证明。最后,希望大家能妥善保管购房,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六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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